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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钢结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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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钢结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钢结构检测机构

钢结构施工质量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为明确受检厂房结构质量现状,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并**生产及管理人员和财产安全,拟对不锈钢厂房主跨部分结构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并对其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较终依据检测和鉴定结果,提出针对性处理建议。

2.主要检测内容

根据委托方要求,主要进行以下检测项目: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测绘(委托方提供图纸资料);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状况现场检测;

(5)主要承重构件钢材强度检测;

(6)主要承重构件涂层厚度检测(委托方不要求检测该项);

(7)主要承重构件对接焊缝质量检测;

(8)吊车梁挠度斜检测;

(9)汇总检测,分析房屋的安全现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检测方法:

3.1连接构造及缺陷检查

采用目测对结构的连接构造及缺陷进行检查。

3.2钢构件强度检测

按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规定抽取相应数量的构件,采用里氏硬度法进行无损检测,确定钢材强度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同时作为后续鉴定的依据。

3.3焊缝检测

受监测条件及技术要求制约,本检测项目只针对对接焊缝采用超声波探测仪器检测,以确定焊缝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评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4钢构件挠度检测

采用激光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或拉线的方法进行检测。

钢结构检测鉴定报告专业办理单位——钢结构检测鉴定原则:

钢结构工程安全鉴定原则: 结构的极限状态系指结构或构件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的临界状态,**过这一状态结构或构件便不再能满足设计要求。承重结构应按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为结构或构件达到大承载能力或达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的极限状态;

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为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的某项规定限值时的极限状态。   设计钢结构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可取为二级,特殊建筑钢结构的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除钢与混凝土组合梁外,应只考虑荷载短期效应组合。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在计算强度和稳定性时,动力荷载设计值应乘动力系数;在计算疲劳和变形时,动力荷载标准值不应乘动力系数。计算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疲劳时,吊车荷载应按作用在跨间内起重量大的一台吊车确定。

设计钢结构时,荷载的标准值、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系数、动力荷载的动力系数以及按结构安全等级确定的重要性系数,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87)的规定采用。

计算重级工作制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及其制动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吊车的横向水平荷载应乘以增大系数。

钢结构荷载检测鉴定*机构——门式钢结构荷载检测鉴定荷载计算

门式刚架的风荷载体型系数,可以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取值,也可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2012版)。请注意以下事项:

1.基本风压应按荷载规范附录E.4中附表E.5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kN/m2。

2.并非所有门式刚架的体型系数都可以按CECS,门规仅适用于:屋面坡度α≤10,屋面平均高度≤18m,房屋高宽比≤1,且檐口高度≤房屋较小水平尺寸;

3.当柱脚铰接且刚架的l/h小于2.3和柱脚刚接且l/h小于3.0, 采用GB50009-2012规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进行刚架设计偏于安全,而在其他各种情况用GB50009-2012取值,将会导致设计不安全;

4.任何情况下,横向刚架两侧墙面体型系数的代数和不宜小于1.2。 

(一)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基本组合:

1.2 x*荷载+ 1.4 x较大可变荷载

1.2 x*荷载+ 0.7 x 1.4 x可变荷载

1.0 x*荷载+ 1.4 x较大风吸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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